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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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博管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9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潜心科学研究。
(三)从事基础性、创新性、前沿性、公益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所在岗位是单位重要的科学研究岗位。
(四)独立承担重要研究项目,或在联合承担的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项目应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
(五)在职(在役)人员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各院申报项目总数的10%。
(六)世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的海外博士来鄂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已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家项目的,与外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人员均不参加申报。
二、资助数量及标准
全省择优遴选200个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每个岗位资助6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2022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学院。申报材料涉密的务必脱密后报送。
佐证材料含:进站通知书、本次申报项目批件或项目合作协议书(该项目应为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项目,且应证明由申请人独立承担或发挥骨干作用)、已取得的学术成就和学术奖励等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真实及完整性承诺书。
(二)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申请表》的“专家评议意见”栏中签署推荐意见;汇总填写《2022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 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学校审定。学校对各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审定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应一致,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2. 各学院请于2022年6月27日(周一)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汪老师,027-88663285
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请表.docx
附件2 2022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湖北大学博管办
2022年6月20日


